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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0-18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527

一、地块概况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0号地块位于资阳市乐至县二环路与东湖二路交叉口(龙城府邸对面),地块面积共计9387m2,历史上主要为农家乐一角、耕地、乡间道路,根据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0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5120222020005),该地块后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0号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的类型,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评价地块根据现场踏勘期间(2022年7月)情况,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山林、耕地、乡间道路、农家乐一角,无规模性养殖,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无固体废物堆场,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目前为东湖御景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内已进行土方作业,目前基坑挖方作业已完成,地块内挖方后整体地势平坦。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乐至县乐安路、北塔坝、文庙沟和城东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2022.06,结合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0号地块规划条件(编号:5120222020005)(见附件),评价区域土地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二〇二〇年十一月),该地块为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GB50137-2011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

四、调查情况

地块利用历史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主要以耕地、山林、乡间道路、农家乐一角。地块内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周边500m范围无工业企业,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区域地下水饮用。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土壤快检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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