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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197-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1-04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445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197-3号地块位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桥街道广惠桥社区,地块占地面积共计17212.88m2。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岳197-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2〕字038号,2022.12.12)文件,评估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RB),该地块以住宅用地为主,辅助商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结合GB50137-2011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农村环境,规划为商住用地(RB),属于用地性质变更,因此,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此,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197-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经现场踏勘,地块西邻南岳府,南邻安岳石窟数字展示中心项目,东邻中国石油蜀南气矿安岳办公区、中国人民银行,北邻岳石路。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有居民区、学校、地表水体和耕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根据地块内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和地块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4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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