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29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395
位于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晨光路167号,占地面积1454.37㎡。历史上主要为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厂的综合加工厂。于1969年成立,1996年停产。根据《富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为第一类用地,防护绿地(1402)为第二类用地,按照从严原则,调查地块整体规为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根据地块。
该地块拟被收回,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文件指出: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工业企业原有场地被收回用地后,采取划拨方式重新供地的,应当在项目批准或核准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为此,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位于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晨光路167号,占地面积1454.37㎡。现场踏勘期间(2024年1月),通过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发现,本次调查地块内均呈封停、闲置状态,无生产设备,有少量生活垃圾,构筑物未拆除,部分构筑物有破损。
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本次调查地块是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厂的综合加工厂,于1969年成立,由冰糕厂和利群加工厂组成(以下简称“综合加工厂”)。主要用于解决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厂职工家属的就业问题,主要生产加工冷品、容器桶、缝纫、印刷,于1996年停产。1996年—2022年,外租于鼎峰床垫厂,用于生产加工席梦思床垫,期间该床垫厂未进行地面硬化等建设行为。2022年1月鼎峰床垫厂搬离后,调查地块内便闲置至今。目前调查地块内呈封停状态,无生产设备,有少量生活垃圾,构筑物未拆除,部分构筑物有破损。
根据《富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调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和防护绿地(1402),对照GB36600-2018,城镇住宅用地(0701)为第一类建设用地,防护绿地(1402)为第二类建设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该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厂的综合加工厂,主要生产加工冷品、容器桶、缝纫、印刷,于1996年停产。1996年-2022年调查地块场地全部外租于鼎峰床垫厂生产加工床垫,于2022年停产。2022年至今调查地块全部区域荒废闲置企业生产及外租历史可能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地块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铜、镍、锌、锰)、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石油烃(C10-C40)、氟化物、pH,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故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
本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8个(含平行样);1个土壤对照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个;根据地块实际情况,本次在调查地块内原料库房外南侧空地处新建1口监测井W2,地块外上游居民区外非饮用水井设置为地下水对照点W1,
地块内所有土壤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锌的监测结果未超过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所有土壤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氟化物、锰监测结果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其余所有土壤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Ⅳ类标准限值。
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根据下一步规划及结论,该地块内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9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