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05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231
关于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精神康复农疗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地块概况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精神康复农疗基地地块位于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雷音村1社(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北侧紧邻),占地面积共计4791m2,原为农村环境,根据“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精神康复农疗基地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见附件一),调查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参考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规〔2023〕5号),地块在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此,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水土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精神康复农疗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内主要为农村环境,南侧主要为林地,北侧为农田,西侧有一果树区,林地内北侧原有一户居民,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2015年已搬迁,目前构筑物未拆除,地块内无建渣、污水及垃圾,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地块内地势南高北低。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将该地块收回经整合后用于医疗卫生用地建设项目,根据“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精神康复农疗基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见附件一),调查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对照GB50137-2011,为第一类建设用地(R)。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地块利用历史主要为农村环境,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
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饮用,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医院、农用地;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对评估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和地块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属于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转建设用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