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16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211
2025年1月15日,四川麦特泰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口腔输送器及牙胶尖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于2025年1月16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2月27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时间:2025.1.16-2025.2.17
工程投资:500万元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等。投产后主要生产口腔输送器类产品等口腔用器具,达到年产充填器100万套、针头1500万支和锉用夹持器100万套的生产能力
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仓储以及环保工程。
该项目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222号3栋9单元1楼1-6号选址建设,2024年5月由四川水土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5月30日资阳市生态环境局以资环审批高新[2024]5号文对其下达了同意建设的审查批复。 项目于2024年6月开始建设并于2024年11月开始投入运营。 目前项目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稳定,验收监测期间运行负荷满足验收监测要求,具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条件。 项目分两期建设,共4条生产线,其中一期建设3条生产线,包括充填器(糊剂用注射器及旋塞)、针头和锉用夹持器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牙胶尖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于2024年6月开始建设并于2024年11月开始投入运营。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的能力满足主体工程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十八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故本次对项目实施分期验收,验收范围仅为一期工程,目前项目一期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满足验收监测条件。 受四川麦特泰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开展了现场监测及检查,四川麦特泰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综合各种资料数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结果如下: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出口氨氮、总磷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其余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测无组织废气及有组织废气各项指标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4、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成品、废包装材料、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不合格成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在建设过程中,四川麦特泰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麦特泰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口腔输送器及牙胶尖生产基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4%。废水、废气、噪声经监测均符合相关标准,固体废物采取了相应处置措施。制定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因此,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