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1-23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527
一、地块概况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LKYD-2021-003)地块位于资阳临空经济区雁溪湖综合服务组团,纵二路以北,地块面积共计41483.43平方米,历史上主要为农田、荒地和居民,根据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资自然资临规条〔2021〕字009号)文件(见附件二),该地块后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阳市临空经济区(LKYD-2021-003)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的类型,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阳市临空经济区(LKYD-2021-0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该地块2018年前为农田、荒地、民房,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无固体废物堆场。地块内建筑物在2018年内全部拆除,地块内现在不存在建筑物。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2021年8月2日“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资自然资临规条〔2021〕字009号)文件”,LKYD-2021-0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GB3660-2018,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得出,地块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饮用水井、地表水体等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地块内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在使用过程中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未受到污染。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