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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1号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1-25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372

一、地块概况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1号地块位于资阳市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天童南路北侧、望城大道西侧,占地面积共计58513m2。根据“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5120222020006)”,评价区域土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地块利用历史:地块原以居民区和农田为主(西南侧和东北侧为农户居住区),2014年11月历史影像显示地块内居民搬迁,构筑物全部拆除,北侧山体填方进入地块内东北侧区域。2021年初在地块内东北侧和东南角建有项目部工棚(2021.8现场踏勘东南角工棚已拆除),地块内南侧挖方平场,地块内因自然条件地势高低形成一水塘。

地块内现状情况:仅有一项目部工棚,无其他构筑物;有部分农作物(玉米)种植;目前南侧区域正在挖方平场中;地块内西偏中部有一水塘(根据了解,该水塘是由自然条件地势高低形成的水塘)。地块内无地下管线和地下池体,地块内地势四周高,中间(水塘)低,东西两侧高于南北两侧。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5120222020006)”,评价区域土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对照GB50137-2011,为第一类建设用地(R)。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判断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不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相邻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未受污染;地块 500m 范围内存在居民区,不存在工业企业,附近地块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向地块内迁移影响的可能性低。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和地块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31号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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