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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岳县周礼中心供销合作社 安岳县周礼中心供销社醋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1-22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359

一、地块概况

安岳县周礼中心供销社醋厂地块位于安岳县周礼镇郭家一、二巷16-19号,地块面积共计8125.19m2,该地块于1981年之前一直为耕地或荒地,1981年建设为四川省安岳县濛溪醋厂,生产酱油、醋以及豆瓣,2000年停产后一直闲置至今。

根据2021年11月3日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安自然资规条[2021]字074号关于周1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在周礼镇总体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安岳县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8日发布的安府函[2021]370号《关于收回县供销社系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安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单位安岳县周礼中心供销合作社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安岳县周礼中心供销合作社安岳县周礼中心供销社醋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地块利用历史:本地块在1981年前为农村环境,主要为荒地或耕地;1981年开始修建为四川省安岳县濛溪醋厂,并于当年投产,2000年停产,主要为食用醋、酱油及豆瓣的生产,使用原材料主要为大豆、玉米、小麦、蚕豆、面粉等粮食作物,辅料主要为盐、糖、味精等调味品;配备有草席及木材库房主要存放供销社购买的草席及木材、门面、居住区。

地块利用现状:地块内由于已荒废许久,地块内部分生产厂房已坍塌,未坍塌部分被周边居民用来堆放杂物(主要为塑料、纸箱、泡沫),厂区西北侧草席库房与木材库房闲置。厂内原室外发酵场被当做临时停车场,其余部分房屋被周边百姓用作住房或商铺,2020年初周边居民在大门右侧设置了一处临时杀鸡处,主要涉及松香的使用,杀鸡废水通过原豆瓣发酵池排水沟排入地块外沟渠。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2021年11月3日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安自然资规条[2021]字074号关于周1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在周礼镇总体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对照GB50137-2011,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得出,地块历史无其他企业,利用历史为农田(1981年前)及四川省安岳县濛溪醋厂(1981年建,生产醋、酱油及豆瓣,2000年停产)。历史不存在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无饮用情况,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地表水体、农田;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存在,对本地块影响很小可忽略不计。

地块内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在使用过程中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未受到污染。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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