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1-08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429
一、地块概况
教育园区用地地块位于安岳县岳城街道梓橦村10组、11组,地块面积共计288219.77平方米。根据“关于石桥28号等5个项目地块土地用途的说明”,该地块作为商住、教育、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综合开发建设,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或第二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园区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根据2020年11月进行现场踏勘,地块以农户、耕地、荒地为主,耕地区域种植有果树(柠檬树、橘树)、农作物(豌豆尖、萝卜、白菜、莴笋等),不存在工业企业活动。地块内整体地势地块中部以西北侧、西南侧、东北侧地势高,东侧地势低。周边涉及到的敏感目标主要为农户、学校、地表水等
根据人员访谈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户、耕地、荒地,耕地区域种植有果树(柠檬树、橘树)、农作物(豌豆尖、萝卜、白菜、莴笋等),地块平面布置一直基本无变化,维持原状至今。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关于石桥28号等5个项目地块土地用途的说明》,该地块作为商住、教育、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综合开发建设,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或第二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本地块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9个;1个土壤对照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个,采样深度:取表层土壤(0~0.5m)及下层土壤(0.5~1.5m,1.5~2.5m);1个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地下水下游监测点位,采样深度在水面下0.5m以下。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中所测的铅、镉、砷、汞、铜、六价铬、镍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监测结果也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中所测的六六六、滴滴涕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六价铬、铅、镉、砷、汞、铜、镍有检出,pH值不纳入评价,其他监测项目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结果均无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情况。地下水所检测的19项指标监测结果除教育园区-W1和教育园区-W2的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或第二类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