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2-23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327
安岳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地块位于安岳县石桥街道长安村,安岳县第一职业教育学校东侧,地块占地面积共计23923.61m2。地块历史均为荒地,约2015年进行了场地平整工作,之后一直闲置至今。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安岳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3〕字046号),评估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安岳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安自然资建函〔2023〕12号)同意项目选址。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GB50137-2011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对照GB36600-2018为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因此,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本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安岳县弘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安岳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在接收到委托后,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初步踏勘,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是疑似污染地块,为排除不确定因素,进行了现场快检设备监测,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对现场实际情况、获取资料、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