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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2023年“一住两公”(仁寿县2021年第38批次)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7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369

一、地块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原为农村环境,现规划为商住用地,涉及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因此,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本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该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因此,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眉山天府新区2023一住两公(仁寿县2021年第38批次)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眉山天府新区2023一住两公(仁寿县2021年第38批次)地块位于眉山市仁寿县观寺镇火炬村(三岔湖环湖西路南侧),占地面积共计467609.72m2地块历史到现在均为农村环境,其利用历史主要为耕地、池塘和农户。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关于眉山天府新区2023一住两公项目地块情况说明》,评估地块规划为评估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结合GB50137-2011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为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居住用地(R),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初步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地下水井、耕地、三岔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地块东南侧约380m处为东郡和光项目部,用于日常文字办公与开会,不涉及工业活动,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不存在对地块的不良影响。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砷、镉、铜、铅、汞、镍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标准,铬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表明地块现状和利用历史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评估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较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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