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2-29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248
一、地块概况
仁寿县2022年第32批次(2022(32)-04号)地块、第31批次(2022(31)-01号)地块、2022年第32批次(2022(32)-01号)地块及2022年第33批次地块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地块面积分别为1429m2,44135m2、65173m2和342964m2。各地块调查概况如下:
2022年第32批次(2022(32)-04号)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林地,地块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属第二类用地。地块现状主要为林地、荒地;
2022年第31批次(2022(31)-01号)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宅基地、林地,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R21),属第一类用地,地块现状为在建的居住小区及房地产建设项目部;
2022年第32批次(2022(32)-01号)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宅基地、林地及乡村道路,地块规划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属第二类用地,地块现状主要为已建的学校,其次为道路、耕地、宅基地;
2022年第33批次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宅基地及林地,地块规划为:S1-城市道路建设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地块现状为完成城市道路工程或正在建设中。
受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对上述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初步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并结合上述调查地块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地块内不涉及工业企业,周边500m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对该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
综上,上述调查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上述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可按对应规划进行开发利用,即各地块环境质量符合目前规划的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