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29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307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12002005001GB00538宗地地块位于资阳市牙谷片区,外环路以西,遂资眉高速以北,调查地块占地面积共计45681.45m2。地块历史到现在均为农村环境,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和鱼塘。根据《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512002005001GB00538宗地规划条件》(资自然资高规条〔2024〕字009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结合GB50137-2011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体育用地(A4,0805),对照GB36600-2018为第二类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体育用地,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调查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12002005001GB00538宗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调查地块为农用地,属于农村环境,其利用历史2017年前为农用地、居民区和鱼塘,2017年后原居住区拆迁,拆迁处变为荒地,其余区域未变动;2022年,地块内北侧新增资阳口腔职业学校施工方临时办公工棚。
根据《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512002005001GB00538宗地规划条件》(资自然资高规条〔2024〕字009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高新区控规用地布局拼合图》,结合GB50137-2011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体育用地(A4,0805),对照GB36600-2018为第二类用地。
本地块内11个点位的土壤快检结果中,所有点位的检测项目(砷、镉、铜、铅、汞、镍、钒)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所有点位的检测项目铬、锰、钡结果均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所有点位的检测项目锌结果均低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根据下一步规划及结论,该地块内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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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