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30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125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川环发[2022]5号)、《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446号)、《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等要求,我公司将乐至县仁和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予以公示。 公示附件: 附件1:乐至县仁和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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