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28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151
资阳市土地矿产和修复中心512002003002GB02591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资阳市土地矿产和修复中心512002003002GB02591宗地位于资阳市临空经济区文博路以北,董均路以东,地块面积共计11679.39m2,历史上主要为耕地、荒地,根据《512002003002GB02591宗地规划条件》(资市自然资规条(2024)字010号)(见附件二),该地块后期规划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居住用地中的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阳市土地矿产和修复中心512002003002GB02591宗地属于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的类型 ,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资阳市土地矿产和修复中心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阳市土地矿产和修复中心512002003002GB02591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工作。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生活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地表水体、耕地、饮用水井;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可能性小。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钒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2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锰、钡检测结果均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检测结果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和地块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