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28-26026666

威远县1-1-20-20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0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29

      威远县1-1-20-209号地块位于威远县严陵镇平山社区15组,地块占地面积共计29692.85m2。调查地块历史为集体农用地,主要分布有耕地、农户和池塘。根据《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严陵镇1-1-20-209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威自然资规规管条(2025)3号)(见附件二),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属《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中“07居住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不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耕地、医院、地表水体和行政单位;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工业企业,但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本次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的所有指标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且所有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对应筛选值的80%。表明地块现状和利用历史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上一篇: 没有上一条。

返回列表

下一篇: 关于安岳县镇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