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4-24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365
一、地块概况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342号地块位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城南片区金花社区三组(安岳县贾岛小学东侧),地块占地面积共计24728.46平方米。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岳34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1〕字81号,2021.11.25)(见附件二),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34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342号地块历史到现在均为农村环境,地块内道路两侧以农田为主,主要种植豌豆以及各种蔬菜等,地块内西侧和东北侧均为居民点,各有2户居民以及1个池塘,地块内西北侧为林地。地块内地势整体南高北低,地块外地势整体东南高西北低。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岳34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1〕字81号,2021.11.25)(见附件二),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不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 500m 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附近地块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向地块内迁移影响的可能性低。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和地块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342号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