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7-05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408
一、地块概况
乐至县玉龙湖新区B地块位于位于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天童南路南侧、望城大道西侧,地块占地面积共计446095平方米(约669.14亩).根据《乐至县玉龙湖新区B地块规划设计条件》(2021.4.30),该地块规划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开发建设,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乐至县玉龙湖新区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地块利用历史:乐至县玉龙湖新区B地块2016年之前为农村环境,分布于整个区域。地块内西南侧和地块中部有2个养猪场,地块西南侧养猪场(2016年承包,几十头左右),但仅半年后就搬迁走了一直空置至今。地块中部养猪场(大约100头),持续至地块被征收,现空置至今。2016开始进行分批次征收,于2017年已全部征收完全。2014.11.11-2018.4.11,在地块内北侧、西侧区域均有填方,2020.4至今地块东侧偏南为德源·龙湖城邦(二期)在建工程。地块西北角和地块东南角两处区域已平场,分别用作一品天下和德源·龙湖城邦一期小区建设。
地块现状:地块内由于客土回填,导致地块内地势此起彼伏,波动较大,且部分区域因客土回填形成堰塞湖水体,目前地块内现状主要含有以下区域:已平场区域、客土回填区域、原始耕地区域、在建区域以及一些残留的房屋,在地块内西南侧区域有一建渣堆放区。整体地势高于北侧和东侧道路。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乐至县玉龙湖新区B地块规划设计条件》(2021.4.30),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开发建设,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不涉及槽罐堆放,不存在槽罐泄漏。地块内曾有建渣固废堆放和工业活动的养殖场,调查地块内养猪场养殖废水、建渣堆放区可能通过雨水冲淋地表径流方式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潜在污染影响。地块50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附近地块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向地块内迁移影响的可能性低。
五、第二阶段采样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工作,本次地块内采样共采集16个土壤点位共46个土壤样品,地块外1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地下水点位3个,地块外上游和下游地下水各1个,地块内地表水2个监测点位,根据现场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V类标准(pH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地块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
六、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乐至县玉龙湖新区B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可不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
根据下一步规划及结论,该地块内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或第二类用地使用。
七、公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