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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阳临空经济区宝珠体育中心512002009017GB00029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01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24

资阳临空经济区宝珠体育中心512002009017GB00029宗地地块位于资阳市临空经济区雁溪湖综合服务组团,宝珠西路以西,调查地块占地面积共计25651.06m2。地块历史到现在主要为农村环境,主要涉及农用地、居民点、水塘、未利用地和临时项目部。根据规划条件,调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1)中的体育用地(0805),属于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资阳临空经济区宝珠体育中心512002009017GB00029宗地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农用地、地表水、居民区和饮用水井等敏感点;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工业企业(废品收购站)。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现状和利用历史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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