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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石桥2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5-05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280

关于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桥28号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地块概况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桥28号地块位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桥街道桅坝村9组,占地面积共计117945.85平方米(176.92亩)。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土地用途的说明,评估地块将作为商住用地开发建设,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桥2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桥28号地块主要为荒地,在地块西侧有一个临时工棚,西南侧有一户居民和两家石材厂。地块内整体地势北高南低,最大高差约10米。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土地用途的说明,评估地块将作为商住用地开发建设,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地块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8个;1个土壤对照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个,采样深度:取表层土壤(0~0.5m)及下层土壤(0.5~1.5m,1.5~2.5m);2个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地下水下游监测点位,采样深度在水面下0.5m以下。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中所测的铅、镉、砷、汞、铜、六价铬、镍、六六六、滴滴涕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监测结果也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项目除总硬度(W1和W2)和溶解性总固体(W1)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下一步规划及结论,该地块内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一类或第二类用地使用。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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