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2-16 来源: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量: 342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446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83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等要求,我公司将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2021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附件:
附件1: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附件2: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附件3: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